准备跳上战车的蒙逊脚步一顿,缓缓转身。
“我一直在找你!”李居胥站在10米的距离,和太史雷叻出现在他身后的距离一样。
“我也在找你!”蒙逊身高九尺有三,虎背熊腰,双眉如刀,长臂过膝。外形极具压迫感,山岳耸立。
“真是遗憾,多次错过。”李居胥道。
“现在见到也不晚。”蒙逊的声音锵锵有力,有种金属的坚硬感。
“说的也是,只要是见到了,就是最合适的相遇,这样说,会不会有些暧昧?”李居胥的目光扫过周围的士兵,一个个举着枪瞄着他,手指皆放在扳机上。
“全部退后!”蒙逊下令,看见李居胥的第一眼,他就知道小看了李居胥,这种距离,子弹无法打死李居胥,只会让李居胥杀更多的人,虽然李居胥年轻的可怕,但是他相信自己的判断。
士兵们不敢不听蒙逊的命令,迅速退后,枪口依旧瞄准李居胥,一刻未曾离开。
李居胥看着,没有阻止,也没有动手。
“太史雷叻现在怎么样了?”蒙逊的眼睛很利,他没有夜视的能力,但是远比普通人要看得远。
“活着,现在是我的俘虏。”李居胥回答。
“你没有第一时间开枪,是有话要对我说吧?”蒙逊问。
“本来是没话说的,但是看见信号弹之后,改变了主意,我们之间并不存在仇恨,我认为你也不想多死人吧?”李居胥看着他,语气诚恳。
“没找到你之前,是没有办法,既然你出现了,事情就变得简单起来了。”蒙逊意味深长。
“我与太史雷叻一战,加了点赌注,我输了,粮食、羊脂铁矿交出来,他输了,他跟着我混。”李居胥道。
“你想和我也来一场?”蒙逊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
“除了这个办法,你以为还有其他手段能得到粮食和羊脂铁吗?”李居胥反问。
“问题是,你会信守承诺吗?”蒙逊对李居胥的性格了解几乎是空白。
“输了的人,还有机会说不吗?”李居胥笑了笑。
“我要付出的代价是什么?不会和太史雷叻一样吧?”蒙逊似笑非笑,甚至有一丝嘲讽,嘲讽李居胥不自量力。
他在雍州城的地位可以排在前五,除了城主和三位副城主,就是他了,李居胥是什么身份,让第一军团的团长做他的手下,不是不自量力是什么?
“羊脂铁矿的价值就不用我说了,我的粮食和物资加起来的价值超过15亿金币,不知道你能拿出什么东西来和我赌?”李居胥平静道。
“我小看你了,你应该是从母星球来的吧,你在母星球应该是个大人物。”蒙逊的表情一僵,普通人是不可能拿出15亿金币出来的,也只有母星球的财富最丰厚。
“你可以选择拒绝。”李居胥道。
“如此优厚的条件,我如果拒绝岂不是太傻了?来吧,让我看看你的真本事。”蒙逊腰脊一挺,气势爆发,刹那间黑夜翻腾,整个人突然变大了,高耸入云,顶天立地。
蒙逊双目如电,如山的压力朝着李居胥袭去。坚硬的大地开始下沉,表面出现一层粉末。
远处的士兵满脸都是兴奋,眼神充满而惊喜,他们也是很久没有见到团长出手了。
“你知不知道有一招从天而降的掌法。”李居胥突然问。
“什么?”蒙逊一愕,下一秒,脸色大变。
漆黑的天宇之上,突然出现了一只巨手,遮天蔽日,仿佛一个世界落下,还在百米高空,蒙逊已经承受不住,衣服瞬间崩裂,寒风被隔绝。
“啊——”
蒙逊发出一声野兽般的咆哮,他竭力想站稳,背脊却在迅速弯曲,全身的骨头咯吱咯吱响,表情狰狞,血管如同蚯蚓,一根一根浮现在表面,触目惊心。
轰——
战车猛地矮了一截,车顶被硬生生压扁了。
“给我开!”蒙逊体内再次爆发出力量,如火山喷发,压缩到极致的这一方空间开始扭曲,崩塌,蒙逊咬紧牙齿,表情痛苦到极点。
李居胥眼中精光一闪,右手猛地下压。
轰隆——
大地剧烈一沉,战车瞬间扁了,退在远处的士兵哇的一声吐血抛飞,翻滚了十几米才停下,一个个满脸痛苦,半天爬不起来。
大地上出现一个巨大的掌印,深达一米,每一根手指头都有100米长,掌心中央,蒙逊如同钉子一般插入了大地,只剩下一个脑袋露出来,七窍溢血。
蒙逊没有晕过去,还保持着清醒,看着靠近的李居胥露出了一个难看的笑容。看见这个笑容,李居胥猛地心中一跳,警兆升起,没有任何犹豫,闪电后退,才退出二十几米,惊天动地的爆炸以蒙逊为中心席卷方圆三百米。
蒙逊第一时间粉身碎骨,刺目的红光照耀天际,冲击波横扫八方,那些遭受‘上帝之手’冲击波刚刚爬起来的士兵眼前一黑,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李居胥强提真气,身体表面出现了一层淡淡的莹白色的光芒,护体真气。几乎同时,冲击波扫过,那一瞬间,李居胥感觉自己被泰山撞了一下,整个人陨石般抛飞一百多米,护体真气在刹那间破碎,差点晕过去。
重重摔在地上,他分明听见了自己骨头折断的声音,整个人昏昏沉沉,鲜血不受控制从口中喷出,身体还在地上翻滚,足足五六米的时间才停下,爆炸的余波迅速褪去,他听见了低沉的引擎声从四面八方响起。
是第一军团的车队,来得好快!车大灯的光芒刺破黑夜,夜空千疮百孔。
李居胥咬着牙,以钢铁般的意志忍住不昏迷,爬起来,朝着黑暗快速离开。他很清楚,现在的情况不适合动手,不说高手了,就算是普通士兵,拿着机枪扫射,他也躲不开。每跑一步,钻心的疼痛都在提醒他一件事,不能再动了,必须休养。
说不后悔是假的,他想过蒙逊出尔反尔,唯独没有想到蒙逊如此之狠,竟然选择同归于尽,以蒙逊的身份地位,是不会轻易选择死亡的。
普通人的命如草芥,不值钱,蒙逊可是值钱的人,这种人,不管投降到哪里,都十分具有价值,可以过得很好,为什么想不开呢?
人在陷入绝境的情况,会产生同归于尽的想法,他自己也是这种性格,如果非得死,要拉上一个垫背的,蒙逊完全没有到这种情况,双方打赌,有条件的,既然能答应说明能接受,既然如此,为何非得寻死?
他还没有想通蒙逊的心理,脸色突然一变,不好,有高手追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