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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1章、黑夜幽灵(中)

    深夜,-101℃。

    皮肤裸露在外面,5秒钟就会冻僵,10秒钟就会冻伤,60秒钟肌肉就会坏死。这种条件下快速奔跑,心脏的负荷是平常时期的10倍,蒙逊犯了和第三军团副团长雄鹰一样的错误,选择了黑夜作战,并且让手下离开战车。

    在战车内虽然也冷,好歹也是能抵御一部分低温的,车内的温度要比外面高出一倍,而且有战车代步,体力可以节约。

    扬短避长,实为不智,蒙逊却不得不为之。

    第一军团有自己的荣耀,没有人愿意承认自己吃不了这份苦,但是嘴硬替代不了身体上的痛苦。

    一支小队在上坡的时候,前面的士兵脚下打滑,摔倒在地上,被后面拉扯他的战友一起带倒了,第三个人赶紧伸出脚顶住,就在这个时候,枪声响起。

    噗——

    第三个、第四和第五个士兵的后背上同时喷出一蓬鲜血,三人甩飞出去的同时,第六个和第七个士兵的脑袋炸开。

    第八个士兵反应很快,纵身扑向右边一块半米高的岩石后面,人在半空,被子弹射中,穿胸而过,整个人甩飞两米多远,落地之后,除了咳血,什么都做不了。

    第九和第十个士兵对着枪声传来的方向疯狂扫射,不到三秒钟,两人先后爆头,枪声戛然而止,就剩下第一和第二个士兵了。两人因为摔倒,反而躲过了一劫,各自缩在一块岩石的后面,脸色难看到极点。

    从两人摔倒到滚到岩石后面,不超过10秒钟,八个战友倒下,狙击手只有一个人,这种水平,闻所未闻。

    两人交换了一个眼神,一人从后背取下红卫单兵狙击步枪,另外一人则是深呼吸,心中默默的倒计时,10个数字,数到1的时候,士兵犹如猎豹冲出掩体,以S形走位狂奔,另外一人则是探出半颗脑袋,红卫单兵狙击步枪瞄准枪声响起的方向,黑暗中,还没有等他发现目标,一股强烈的危机感袭来,全身的汗毛在一瞬间竖起,他立刻意识到不妙,闪电缩回脑袋,可惜还是晚了一步。

    子弹从头盔的一端射入,从另外一端射出,士兵全身一震,再也不会动弹了。奔跑的士兵用余光瞥了一眼,顿时瞳孔放大,如坠冰窟,还没等他冲入最近的岩石后面,右脚一轻,整个人摔倒在地上,这个时候,巨大的疼痛如潮水涌遍全身。

    右脚不见了,膝盖一下,没有了,被子弹硬生生切断了。士兵条件反射般拔枪朝着天空发射了一枚信号弹,信号弹炸开,方圆数公里都能看得清清楚楚,士兵立刻后悔了。他清晰地意识到一件事,以狙击手的枪法,明明可以爆头,却打断他的腿,原因只有一个,围点打援,偏偏自己还配合了人家。

    想到这里,他恨不得给自己两个巴掌,10个人的小队,死了9个人,就剩下他一个人了,还有什么好救援的?

    他没有求饶,也没有试图躲入岩石后面保命,而是拿出风暴-77对着狙击手的方向疯狂扫射,他不是狙击手,但是也大约判断出了狙击手的方向,只是距离把握的不太准确。

    黑暗中,狙击手没有在开枪,直到士兵的弹夹空了,士兵更换弹夹的时候,枪声响起,子弹精准地射中了士兵的右臂,整条右臂直接飞出五六米远,这一次,士兵忍不住了,发出痛苦的惨叫,鲜血流出不到三秒钟就冻住了。

    然后狙击手就感觉到疼痛以惊人的速度在褪去,取而代之的是麻木,没有知觉,不到半分钟,士兵就感觉身体不是自己的了。人还没死,却无法指挥自己的身体了,意识还有,却什么都做不了了,也就是这个时候,他听见了低沉的引擎声由远而近,他的战友来了。他先是一喜,接着浮起不安,他的预感很准确,战车还没有停下就被一发火箭弹炸翻了。

    噗——

    噗——

    噗——

    ……

    士兵听着急促而密集的枪声,焦急不已,他想说什么,却怎么也无法发出声音,意识越来越模糊,伴随着凄厉的惨叫响起,他听出了是谁,大狼狗。他的舌头又长又厚,深受《怡红院》姑娘的喜爱,他的声音沙哑中带着尖锐,辨识度很高。

    大狼狗与朱富贵是一队的,朱富贵是队长,五级猎人,结婚不久,他随了180金币的礼金,他媳妇长相一般,但是身材很好,尤其是那双腿,又长又细又白……士兵想到这里意识沉入无尽的黑暗,什么都不知道了。

    李居胥游走在黑暗之中,他一个人,不需要辅助,泥菩萨、菜花蛇、流氓兔、大力神等等则是组队,从各个方向狙击第一军团的士兵。

    蒙逊如果不分兵,李居胥不会冒险,蒙逊既然那么自大,他自然也不介意给他们一个终身难忘的教训。

    泥菩萨等人是守株待兔,地雷、陷阱,然后就躲在被褥里面等待着,有猎物上钩就开枪,如果猎物没出现,也不在乎。只有李居胥主动出击,事实上,大家都不建议李居胥这样做,太危险,但是李居胥心意已决,谁也劝不了。

    第一军团的士兵对荣誉看的太重,一个个不畏严寒,跑的很快,也分得很散,结果就是死得很惨。这样的黑夜,别说受伤了,就算衣服破个洞,也能去掉半条命。高手也是扛不住受伤的,第一军团的高手多如牛毛,可是,分散开来,情况就不一样了,一个小队10个人,最多也就一个高手,泥菩萨这边可是组团啊。

    以多欺少,第一军团的高手死得很冤。

    以逸待劳还有一个好处就是情报的收集很容易,第一军团是搜索的一方,只要在移动,就有被发现的风险,步行还好一点,动静比较小,战车小队的声音是隐瞒不了的,一公里外都能听见。

    泥菩萨这边严格执行李居胥的命令,吃得下就吃,吃不下就换地方,黑夜的环境,他们随便找个地方一钻,敌人都找不到,如果找对了方向,那就是悲剧的开始,埋在地上的地雷也不是吃素的。

    李居胥的主要目标是车队,如果遇上了步行队伍,也不介意顺手灭了,不过,他最喜欢的还是围点打援,省心省力,敌人主动送上门来。有乾坤戒指,他一个人就是一支团队,弹药无穷,对付不同的敌人,使用不同的武器,手雷、火箭弹、加特林……应有尽有,有在消灭了三辆战车后又灭了一支撞上的小部队,准备转移的他突然身形一僵,有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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