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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5章 杀人之后的细节

    “冷静下来之后,我就开始清理现场的痕迹,我先检查了一下现场,看看有没有留下我的指纹或者足迹,我发现我在捆绑他的时候,不小心在库房的货架上留下了指纹,就在我准备擦拭的时候,我想起我当时戴了手套,应该不会留下指纹,但是我还是不放心,又仔细擦拭了一遍库房里我可能接触过的地方。”

    “然后,我拿走了李振国身上的手机、钱包等随身物品,还有他随身携带的那些账目证据,我怕这些东西会暴露我的身份,所以就把它们都带走了。我还检查了一下他的身体,看看有没有留下什么能够证明他身份的东西,确认没有之后,我就把他的尸体拖到了库房角落的货架后面,用一些废弃的塑料薄膜和纸箱把他的尸体掩盖起来,这样就不容易被人发现。”

    “做完这一切之后,我就悄悄离开了三号库房,从厂区的侧门离开了厂区,回到了我停放面包车的地方,驾驶面包车,朝着城郊废弃工业园区的方向驶去。我之所以把车停放在那里,是因为那个地方很少有人去,不容易被人发现,我想等风头过了,再去处理这辆车。”

    “回到车上之后,我把李振国的手机、钱包等随身物品,还有那些账目证据,都放在了车上,然后我就开车回家了。回到家后,我把那些账目证据藏在了我卧室的床底,把尼龙绳和螺丝刀清洗干净,藏在了我的衣柜里,把李振国的手机和钱包,扔到了小区附近的垃圾桶里,我以为这样就能掩盖我的罪行,没有人会发现。”

    “案发之后,我一直很害怕,每天都提心吊胆的,不敢出门,也不敢看电视、看手机,生怕看到警方调查这起案件的消息。我还假装像平时一样,去厂里上班,装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但是我心里一直很不安,我知道,警方迟早会找到我,我迟早会为我的行为付出代价。”

    “直到你们找到我,拿出那些证据,我才知道,我再也瞒不住了,我的罪行已经暴露了,我再也逃不过法律的制裁了。”李逵说完,再次趴在桌子上,失声痛哭起来,哭声中充满了愧疚、悔恨和绝望,“我对不起李振国,我不该杀他,我不该一时糊涂,做出这样的事情,我也对不起我的家人,我辜负了他们的期望,我对不起公司,我侵吞了公司的财产,我罪该万死,求你们给我一次机会,求你们从轻处罚我……”

    小王认真地记录着李逵所说的每一个细节,一边记录,一边时不时地追问几句,确认一些关键的作案细节,确保李逵的供述与现场勘查、尸体解剖的结果一致。“李逵,你说你把李振国的尸体拖到了库房角落的货架后面,用废弃的塑料薄膜和纸箱掩盖起来,是吗?”

    李逵抬起头,擦了擦眼泪,点了点头,说道:“是的,就是库房西侧角落的那个货架后面,那里堆放着很多废弃的塑料薄膜和纸箱,我就把他的尸体拖到那里,用那些东西掩盖起来,这样别人就不容易发现了。”

    “你用尼龙绳勒压他的颈部,勒了多久?他当时有没有反抗?反抗的力度大不大?”小王继续追问。

    “我勒了大概有五六分钟,他当时反抗得很厉害,拼命挣扎,双腿乱蹬,双手也在不停地扭动,想要挣脱,但是他被我捆得很紧,根本无法挣脱,直到他没有了呼吸,我才松开手。”李逵回忆着当时的场景,身体又开始颤抖起来,眼神中充满了恐惧。

    “你在撬动围墙的时候,用的就是这把螺丝刀吗?你撬动了哪几块砖块?有没有留下什么痕迹?”

    “是的,就是这把螺丝刀,我撬动的是厂区西侧围墙中间的那几块松动的砖块,我试了好几次,都没有撬动,只留下了一些砖屑,我以为那些砖屑不会被你们发现,没想到还是被你们找到了。”

    “你驾驶的白色面包车,车牌号被你用黑色的布遮挡住了,是吗?你为什么要遮挡车牌号?”

    “是的,我遮挡车牌号,是为了防止被监控拍到,防止警方通过车牌号找到我,我以为这样就能掩盖我的行踪,没想到还是被你们找到了。”李逵的语气中充满了懊悔。

    “你侵吞的50余万元,都用来做什么了?具体的去向是什么?还有,你与哪些供应商勾结,虚报采购费用?”

    “我侵吞的钱,一部分用来在本市的高档小区买了一套公寓,首付30万元,一部分用来买了一辆汽车,花了10万元,还有一部分用来挥霍,给我的家人买了一些东西,剩下的几万元,我存在了我的银行卡里。”李逵缓缓说道,“我勾结的供应商,有三家,分别是XX塑料原材料供应商、XX办公用品供应商和XX生产设备供应商,我跟他们商量好,虚报采购价格,然后平分虚报的款项,具体的数额,我的笔记本上都有记录。”

    小王一一记录下李逵所说的细节,与之前收集到的证据进行比对,确认李逵的供述与现场勘查、尸体解剖、痕迹物证检验的结果完全一致,没有任何矛盾。比如,李逵供述将李振国的尸体藏在库房西侧角落的货架后面,用废弃塑料薄膜和纸箱掩盖,与现场勘查时发现尸体的位置、状态完全一致;李逵供述用尼龙绳勒压李振国的颈部,勒压时间约五六分钟,与法医鉴定的死者系机械性窒息死亡、颈部有明显勒痕的结果一致;李逵供述撬动厂区西侧围墙的松动砖块,留下砖屑,与现场勘查提取到的砖屑、螺丝刀上的砖屑成分一致;李逵供述驾驶白色面包车,遮挡车牌号,案发当天的行驶轨迹,与监控录像、行车记录仪数据完全一致。

    经过长达四个多小时的审讯,李逵终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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