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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孙大少的狗血青春

    出了酒吧,夜风一吹,酒劲散了不少。

    陈浩站在路灯下,又点燃了一根烟。

    孙凯,红龙乐队,贝斯手,地下掩体A1室。

    信息足够了。

    后世记得他只提过自己搞过乐队,却没有吹嘘有过什么成绩。

    多半是玩了个寂寞。

    陈浩吐出一口烟圈,看着在路灯下盘旋的飞蛾。

    那就给他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

    一个比校内音乐节大得多的舞台。

    HOtOrNOt那个网站的雏形应该已经搭建得差不多了。

    只要孙凯这个演员就位,这把火就能从波士顿烧到钮约,烧到整个东海岸。

    到时候,不仅孙凯会成为留学生圈子里的明星,自己这个合伙人也会顺理成章地成为孙凯最信任的人。

    陈浩把烟头扔进垃圾桶,伸手拦了一辆出租车。

    “回科普利广场酒店。”

    车窗外的街景飞速倒退。

    回到酒店房间,陈浩并没有立刻睡觉。

    他打开笔记本电脑,连上酒店那慢得像蜗牛一样的拨号网络。

    屏幕上跳动着QQ的图标。

    他给梁博发了个消息。

    “博哥,网站进度如何?”

    那边很快回了过来,显然正在工作中。

    “核心功能跑通了。

    界面按照你说的,极简风格。

    但我还是觉得这玩意儿太无聊了,真的会有人玩?”

    “无聊才是生产力。”

    陈浩敲下一行字。

    “把测试链接发给我。

    另外,把你找人翻译的那堆英文文案再检查一遍,别有语法错误。”

    “放心吧,找的外语系系花翻译的,绝对地道。”

    陈浩关掉对话框,点开了梁博发来的链接。

    页面加载得很慢。

    几秒钟后,一个黑白配色的网页出现在屏幕上。

    没有花哨的FlaSh动画,没有复杂的导航栏。

    中间是一个巨大的占位符,下面只有两个硕大的按钮。

    HOT。

    NOT。

    简单,粗暴,直击人性。

    ……

    第二天一早,陈浩被生物钟叫醒的。

    七点半。

    他起床洗漱,在酒店餐厅简单吃了个早饭,培根煎得太老,咖啡倒是很香。

    九点半,陈浩出门。

    按照昨晚大刘给的地址,他找到了那个所谓的“地下掩体”。

    这地方确实隐蔽。

    入口在一个不起眼的巷子里,只有一扇涂满了涂鸦的铁门,上面挂着个摇摇欲坠的霓虹灯牌,写着“BUNKER(掩体)”。

    还没走近,就能感觉到地面在微微震动。

    闷雷般的鼓点顺着通风管道传出来。

    陈浩推开铁门,一股潮湿发霉的味道扑面而来。

    沿着昏暗的楼梯往下走,墙壁上贴满了各种乐队的海报和演出传单,有些已经泛黄卷边。

    地下一层是个狭长的走廊,两边是一间间紧闭的隔音室。

    陈浩走到走廊尽头。

    那里有一扇厚重的隔音门,门上喷着一条红色的龙,虽然画工拙劣,但气势挺足。

    A1室。

    陈浩站在A1室的隔音门外,没急着推门。

    门缝里漏出来的音乐声震得脚底板发麻。

    陈浩侧过身,透过门上那块巴掌大的脏玻璃往里看。

    屋里有五个人正在排练。

    正中间站着个金发碧眼的主唱,穿着件破洞皮夹克,手里抓着麦克风架,姿态很狂,正闭着眼嘶吼。

    旁边两个吉他手也是白人,长发披肩,手指在琴弦上飞快地扫着。

    角落里站着个亚裔青年。

    正是孙凯。

    那张脸比陈浩记忆中还要稚嫩几分,还没被后来的酒精和名利场泡发。

    他穿着件限量版的SUpreme卫衣,脖子上挂着把樱桃红色的吉普森雷鸟贝斯。

    这琴陈浩认识,两千刀起步,还得预定。

    此时的孙大少正皱着眉,死死盯着琴颈上的品格,手指笨拙地按动着。

    他太想跟上节奏了,额头上全是汗。

    而在电子琴后面,坐着个混血亚裔姑娘。

    长得挺甜,画着烟熏妆,穿着渔网袜。

    音乐声戛然而止。

    不是自然结束,是主唱猛地一挥手,示意所有人停下。

    屋里瞬间安静下来,只剩下吉他音箱电流的底噪。

    孙凯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先发制人。

    他摘下贝斯背带,把琴往架子上一墩,指着那个女键盘手喊道:

    “艾米!你怎么回事?

    进副歌的时候那个和弦又慢了!

    我都说了多少遍了,那是升C,不是C!

    你这一错,我节奏全乱了!”

    陈浩在门外挑了挑眉。

    这小子,明明是自己贝斯跟不上鼓点,倒学会了先甩锅。

    那个叫艾米的女孩没说话。

    她坐在琴凳上,手指在琴键上无意识地划过,眼神有些飘忽,甚至不敢看孙凯的眼睛。

    “行了,别吼她。”

    主唱把麦克风插回架子上,慢条斯理地从兜里掏出一包万宝路,抽出一根叼在嘴里。

    旁边的吉他手立刻凑过去帮他点上火。

    “杰克,不是我要吼她。”

    孙凯有些急躁,他觉得今天的排练气氛很怪。

    “下周就是伯克利的秋季音乐节选拔了,咱们这状态怎么上台?

    设备我可是全换了顶级的,要是连初赛都过不去,我脸往哪搁?”

    杰克吐出一口烟圈,烟雾喷在孙凯脸上。

    他伸手拨弄了一下孙凯那把昂贵的贝斯,语气轻飘飘的:

    “你也知道我们要上音乐节啊。”

    “废话,这乐队是我组的,名是我报的。”

    孙凯挥了挥手散开烟雾。

    “赶紧的,再来一遍《SmellS Like Teen Spirit》,这次艾米你盯着点鼓。”

    “不用练了。”

    杰克弹了弹烟灰,烟灰落在孙凯那双崭新的AJ球鞋上。

    孙凯愣了一下,低头看了看鞋面上的灰点,又抬头看着杰克:

    “什么意思?累了?”

    “我的意思是你不用练了。”

    杰克双手插兜,下巴扬起。

    “你可以走了。

    以后红龙乐队的排练,没你的份。”

    孙凯张着嘴,半天没反应过来。

    他以为自己听错了,或者是这帮老外在跟他开什么美式玩笑。

    “你在跟我开玩笑?”

    孙凯干笑了一声。

    “这排练室租金是我交的,这一墙的马歇尔音箱是我买的,连你手里那把麦克风都是我刷的卡。

    你让我走?”

    “所以我们很感谢你的赞助。”

    杰克耸了耸肩,脸上显露出一种理所当然的表情。

    “但这改变不了一个事实:你的贝斯弹得像屎一样。

    你是这支乐队最大的短板。

    我们要去参加音乐节,那是伯克利的舞台,下面坐着的都是行家。

    带着你?我们会被人笑掉大牙。”

    旁边两个吉他手发出一阵刺耳的哄笑。

    其中一个抱着手臂,用一种看冤大头的眼神看着孙凯:

    “凯,做人要有自知之明。

    你有钱,可以去买票在台下给我们鼓掌。

    但在台上,钱买不来节奏感。”

    孙凯的脸涨成了猪肝色。

    他从小到大都是被捧着的,什么时候受过这种气?

    在京城的圈子里,谁敢当面说他不行?

    到了这异国他乡,花了钱,供着这帮人吃喝玩乐,结果养出了一群白眼狼?

    “我弹得烂?”

    孙凯忍不住咆哮起来。

    “没有老子出钱,你们还在街边公园里喝西北风!

    你们用的琴都是二手的破烂!

    现在跟我谈才华?”

    他猛地转头看向一直沉默的艾米。

    这姑娘是他刚来波士顿不久追到的,虽然也是留学生,但家里条件一般。

    孙凯没少在她身上砸钱,名牌包、首饰,甚至这把昂贵的罗兰键盘也是他送的。

    “艾米,你说句话!”

    孙凯指着杰克。

    “告诉这帮白痴,谁才是这支乐队的老大!”

    艾米身子缩了一下。

    她抬起头,看了看暴怒的孙凯,又看了看杰克。

    那种眼神让孙凯心里咯噔一下。

    艾米站了起来。

    她没有走向孙凯,而是走到了杰克身边。

    杰克顺势伸出手,揽住了她的腰。

    艾米顺从地把头靠在杰克的皮夹克上,那是个极其亲昵且熟练的姿势。

    “凯,对不起。”

    艾米的小声地说道。

    “我觉得杰克说得对。

    你的贝斯确实不太行。

    这是音乐节,我想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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