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金城作为草原王庭的核心都城,远在两千里之外,路途遥远且多有部落聚居区,按正常行进速度,至少需要一个月才能抵达。
此时此刻,方宁等人就控马行走在壮阔无垠的大草原之上。
风卷着草浪起伏,像一片活跃着的墨绿色海洋,远处的山脉横亘画出草原的边际,偶尔有孤鹰盘旋。
最开始的时候,岳清寒还是很兴奋的,毕竟他是第一次来到这茫茫大草原,但经过了十来天枯燥单调的行进后,这位中二少年就不再有多少感触,多数时候都是闭着眼睛信马由缰,修炼自己而已。
但是方宁就截然不同了。
每走一个地方,都会在他的灵魂空间里绘制出来一副地图,随着一处处地方掠过,他脑袋中大草原地带的具体图绘越发清晰。
他知道,有哈西这个土著作为向导,他们走的路,都是经过了部落民族千百年来探索过的安全且便捷的通道。
在这里,看不到官道,看到的只是茫茫的草原,但草原民族有着自己的独特导航,坚定不移地向着前方走。这正是方宁需要的。
对方宁来说,未来极有可能会来到这大草原上,不管是经商也好,访问也罢,还是说发生战争,大周与草原不可能不发生关系,早做准备比什么都强。
而让方宁感觉最大的收获,其实不是自己对广袤的大草原有了一个越来越清晰的地理认识,而是在旅途中,逐渐认识了哈西,认识了一个在这个时代,有着不一样思维的智者。
是的,哈西虽然是万夫长,可以说是个武夫,勇士,而且按照草原上对能人通玄者的划分,也已经达到了裂石阶,但这个人却有着与众不同的想法。
到了晚上的时候,方宁照例和哈西坐在篝火旁,进行每天必谈。
哈西一边用木棍有些无聊地拨弄着火星,一边给方宁解释草原王庭的整个架构。
“……草原王庭就像套着三层皮囊的酒囊,最外头是十七个大部落联盟,联盟里又裹着上百个小部落,小部落拆开来,就是星星散散的牧民聚落。咱们草原上,部落间通婚是常事,抢婚也不算稀罕。”
“谁家姑娘长得壮实、能生养,隔壁部落的小伙子看上了,夜里带人套了就走,两家打一架,打赢的就能把人留下。女人是部落的财产,哥哥死了,弟弟娶嫂子,老爹没了,儿子娶后娘,这都是祖上传的规矩,活着不容易,多个人就多份力气。”
方宁往火里添了块干牛粪,火光映着他的侧脸,没有丝毫对这种原始制度的鄙夷。
“按照我们大周的礼法,这种风俗习惯,那就是野蛮落后有悖常伦。但我觉得,这不是野蛮,是草原的生存法则。你们靠天吃饭,风沙、雪灾、狼群哪样都能要命,男人是打猎、夺取食物的主力,女人管着生育和放牧。”
“你们的风俗习惯关键就是要活下去,谁的拳头大,谁就能活着,这是物竞天择的自然法则。大周看着规矩多,其实根子上也是一样,也不过是要活下去,在物竞天择的基础上,加上了一套复杂的制度规则体系。”
“这样就能保证弱者也能在这套体系下活下去,从而能集合更多的力量建设国家,制度文化风俗,为的是保证必要的生存资源能够得到有效合理的分配。”
哈西愣了愣,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中,好半天,才朗声大笑起来。
“方大头领这看法,果然与众不同,比我们部落里的老萨满还透。我以前总觉得大周的规矩繁琐,现在才明白,都是过日子的法子。怪不得呢,论战士论铁骑论武力,你们大周都要略逊我们草原,怎么每次战争,输的多的反而是草原呢?”
“原本我以为是因为你们有坚固的城墙,有步骑协同的战法,有强弓硬弩……如今看来,输就输在了两者之间的生活条件、制度文化上的不同啊。”
说着,哈西站起来,对着方宁深施一礼,道:“难怪方夫子能在崇文书院里当客座教授,果然是见识深远,见解独特,哈西佩服得很。”
方宁也站起来回礼:“哪里,我倒是觉得哈西族长思维发散,很有想法,难得难得啊。”
两人重新坐在了篝火旁,继续交谈。
哈西拿出了酒囊自己灌了口马奶酒,然后递给了方宁。
“我当初加入鬼市组织,不过是想倒腾点大周的盐铁,换我们的皮毛和马。可走得多了,见了大周的城镇。哪怕是最穷的农户,也能守着几亩地,安安稳稳过一辈子,不像我们,一场雪灾就能把部落毁得精光。”
“我开始学你们的律法、学你们的耕种,可越学越觉得,大周的天是焊死的。你是军户出身,结果犯了错就被一撸到底,但凡是贵族是个世家大族,那点小事情根本就不算事。你们的阶级像块冻硬的冰,砸都砸不开。”
方宁默然点头,喝了口马奶酒,说道:“你说得没错。草原的问题在散漫,部落各自为政,遇上灾年只能抢。大周的问题在僵硬,士族垄断了上升的路,底层人再挣扎,也难翻出身。”
“但说到底,草原和大周的仇怨,哪是因为什么蛮夷和天朝的名头?无非是资源不够分。今年草原旱了,牛羊死了大半,你们就想南下抢粮食,大周闹了蝗灾,官府就想征草原的马和皮毛补充国库,抢来抢去,仇就结下了,越结越深。”
哈西沉默了片刻,摇摇头,道:“我还是觉得,草原是该学大周的安稳,可不能丢了我们的根。要是都学你们圈地种田,草原就不是草原了。”
方宁则说道:“大周也得学草原的韧劲儿。朝堂上那帮老臣,抱着祖宗的规矩不放,比草原的冻土层还顽固,哪天塌了都不知道。”
慢慢的,两人不知不觉就有了争论,因为两人的关注点都变成了对人的束缚上。